.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十要”、“十不准”一、“十要”1、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2、要尊重学生,对学生的教诲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坚持家访制度;3、要充分利用教材中的相关内容,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坚持德育为主、五育并举;4、要举止高雅,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谈吐文明,待人诚恳和蔼,不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相称的服饰;5、要重视后进生的转化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课后指导;6、要加强学习,钻研大纲,熟悉教材,认真备课;7、要用谈话式教学法(启发式和讨论式)进行教学,坚持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的三为主原则;8、要自尊自重。教师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不嫉贤妒能;9、要关心时事,学习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断增强事业心、责任感;10、要努力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不断更新观念,提高学识水平,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 “十不准”1、不准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