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词解释货币:以某一权力机构为依托,在一定时期一定地域内推行的一种可以执行交换媒介、价值尺度、延期支付标准及作为完全流动的财富的储藏手段等功能的凭证。金融:金融是以货币为主导拥有信用凭证的交换,它既包括货币流通、金融体系、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国际金融等内容,也包括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与资本市场等微观领域。货币制度:货币制度简称“币制”,是国家对货币的有关要素、货币流通的组织与管理等加以规定所形成的法律制度的综合。信用货币:信用货币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强制流通不以任何贵金属为基础的独立发挥货币职能的货币。本位币:本位币是一个国家的基本通货和法定的计价结算货币。格雷欣法则:格雷欣法则是一条经济法则,又叫“格雷欣定律”,也称“劣币驱逐良币法则”,是由16世纪英国金融家、商人托马斯格雷欣爵士(Sir Thomas Gresham,英国伊莉莎白女王一世的顾问)在1558年提出来的。当时,市场上流通的是金属铸币,时间长了,人们发现足值与不足值的铸币可以一样使用,于是,人们就把成色好的足值货币(良币)储藏起来,而把不足值的铸币(劣币)赶紧花出去。结果,劣币把良币赶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