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人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宏源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居间人的管理,规范居间业务,保护公司、居间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居间人指独立于公司和客户之外,向公司介绍客户并向客户提供相应服务而获取居间报酬,独立承担基于居间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为公司提供居间服务时,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另行管理。第三条 居间人非公司员工,与公司没有劳动合同关系,仅根据其与公司签订的居间合同领取居间报酬,不享有公司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营业部(业务部门)对居间人及其有关事项的管理。第二章 居间人资格管理第五条 居间人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居间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2、具有一定经济、金融和期货知识,熟悉期货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非证券期货市场禁入者。4、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条件。第六条 申请成为公司居间人应向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填写居间人登记表(附件一),如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