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鼓励对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取得科技成果转化,规范对科技成果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的管理活动,特制本管理办法。2. 范围本制度涉及到科技成果,是指公司利用现有的技术、人力、资源,通过自主研发或基于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下与科研所及高校联合进行研究开发的项目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公司对其拥有完全或部分知识产权。3. 岗位职责(1) 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成立窗口,指定专门负责技术转移专员,负责与研究型大学技术转移办公室沟通交流、接洽;向外部发布技术合作需求、公司自主研发取得的技术成果信息。主导公司技术合作对象(如研究型大学、第三方研究机构)评审及对合作对象提供技术资源匹配;对公司取得技术成果积极向他人撮合许可、转让、合作、折算股份投资。并制定相应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2) 技术研发部:为加快公司产品迭代,研发部产品经理应根据产品的发展战略,提出详细的技术合作需求,积极参与与高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