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普通法的最初形成摘要:普通法是英美法中一个独特的概念,也是各普通法系国家和地区法律制度的历史基础,因此对于其最初形成的探讨是十分有意义的。普通法的形成是一种自生自发在各种习惯上,在中央王室集权过程中形成的。在其形成过程中,既有人为的因素,但同时,很多制度的发展又看似自然而然形成的,而多元力量的制衡使得王权始终难以完全压制其他力量,这也是一重要原因。如此,便形成了令人瞩目的普通法制度,并随着产生了不同于大陆法系立法理性的独特的“司法理性”。关键词:普通法;形成; 诺曼征服;亨利二世改革;程序优先;司法理性在中国,一谈普通法,我们往往会想到“程序优先”、“先例约束的判例制度”等诸如此类的概括描述,但对于普通法的历史则恐怕是了解不多了。只停留在这一层面上的认识自然是不够的。而通常,我们要描绘某个法律体系,往往需要沿着历史的足迹,通过对那些可能对于历史发展方向足以产生影响的事件的透视,以及对由此产生的制度的缓慢变化与演进的把握,方可真正地去理解此法律体系的特征与理论意涵。而对于普通法的了解与把握,自然也应该如此。而事实上,我们也很难从一种非历史主义的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