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统一”的规范内容1、有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牌子。具体名称规范为“*县(市、区)“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2、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印章规范为“*县(市、区)*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3、有调解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应设调解庭。调解庭正面墙上应有“调解庭”字样,正面居中的桌子上摆有1或3个“调解员”桌牌,两侧桌上摆有“当事人”桌牌。4、有调解档案柜。5、规范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的核心,最主要的内容是“三定”,即定人员、定任务、定指标。通过明确调解人员的责任,确定具体任务,使责、权、利密切结合。例会制度。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例会,通报调解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学习制度。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周利用半天时间组织各调解员进行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考评制度,每年年底由各司法所对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进行考评,考评合格的继续聘任,考评不合格的由司法所进行解聘。业务登记和统计制度。要建立专门的业务登记薄,对受理的纠纷逐渐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