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大纲(煤安监人字200378号印发执行)本大纲规定了煤矿(含煤系硫铁矿及与煤共生、伴生矿山,以下统称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培训内容。1、培训对象煤矿主要负责。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掌握煤矿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力量、安全检查方法以及煤矿重大灾害事故防范、强险救灾的专业知识;了解煤炭工业环境天保护与职业危害防治的相关知识;具备较强的煤矿安全具体组织、落实和检查能力,以及现场隐患排查核事故处理能力,达到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安全考核标准的要求。3、培训要求3.1安全培训工作应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学时等实施。3.2采用省级以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部门推荐的培训教材。3.3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采用多种有效的培训方式注重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理论和安全管理能力的综合培养。3.4培训内容、学时可视煤矿类型、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以及培训对象的不同等酌情调整。3.5有条件时可按露天煤矿和井工煤矿两类分别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