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起重机使用、维护、保养制度(试行)为确保汽车起重机处于良好状态,确保使用安全、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制度一、使用1、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起重工)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号或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号(铃或喇叭)示意;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操作时,对其他人员发出的危险信号,司机也应采取制止措施,以避免发生事故。 2、施工中,如遇有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的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起重工作,并将臂杆降低到安全位置。 3、起重机在吊装过程中,现场安全员必须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 4、新到、修复和新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应遵照起重机械技术试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和试吊,并经过主管汽吊人员、操作人员和安全部门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 不准载荷行驶或不放下支腿就起重。在不平整的场地工作前,应先平整场地,支腿伸出应在吊臂起升前完成,支腿的收入应在吊臂放稳后进行。支腿下要垫硬木块,在支点不平的情况上,应追加枕木调平,以保持机身水平。操作前应检查距尾部回转范围5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