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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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印发新高考改革,选科是争议和焦点所在。目前,高考改革后的科目设置已基本稳定,为“3门固定科目+3门选考科目”,不分文理,其中,固定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而选考科目则由考生在6门(即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浙江加技术为7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选考科目。高校需要按专业对考生的3门选考科目提出相应要求,因此,在高考改革中,高校保有一定招生自主权,并将以此倒逼,加强专业建设。为此,教育部于2018年初下发了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给出了12个门类下的92个专业类(其中药学类又分为2个子类,因此可视为共93个专业类)的可选科目和选考要求,为高校专业选科给出了“官方指南”。并已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计划于2020年在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6个高考改革试点省市招生的所有本科院校,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指引要求编报选考科目要求。指引的精神包括:允许高校指定一门、两门或三门科目必考在93个专业类中,仅有31.2%(29个)的专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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