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标类 资质等级要求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1.具有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以上及港口河海工程咨询甲级资质;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标类 业绩要求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近 5 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以下任务之一:(1)一座跨越内河航道的桥梁(或隧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2)一座跨越沿海航道的桥梁(或隧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注:1.近 5 年指 2012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业绩确认以在此期间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2.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指:通航有关的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分析论证(通航尺度论证) ,或
2、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及通航安全影响评估。3.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否则业绩不予认定。如合同协议书不能清晰反映合同类型、规模、所跨越航道(水道)等级及实际承担的工作内容等关键信息,则投标人须加以说明并提供相关批复文件或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证明等材料,以确保能够清晰说明项目情况和其他应让招标人清楚了解的问题。如一个合同同时包含两座(或两座以上)桥梁(或隧道)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则该合同仅作为一个有效业绩;如一个合同同时包含一座桥梁(或隧道)的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分析论证(通航尺度论证) 、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及通航安全影响评估,则该合同仅作为一个有效业绩。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
3、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5.招标人如发现业绩有不实或做假,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标类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 1港航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担任过 1 个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项目负责人。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港航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担任过 1 个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技术负责人。注:1.附录 3 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填写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其他人员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附相关承诺函,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向
4、招标人报备实际投入的人员。2.以上为本项目人员的最低要求,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增加人员以满足工作需要,并不因此增加费用或索赔。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财务被接管、资金冻结或破产状态;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没有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停止参加投标活动(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
5、成重大影响。5.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向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检察机关提出申请) 。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注:投标人应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 (商检会20155 号)要求,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增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内容的通知 (粤交基函20151556 号)增加查询记录
6、,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附上查询记录原件。评标办法前附表(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位置签字及盖法人章。(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或(3)投标人
7、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4)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或以上的商务及技术文件;(5)投标文件正、副本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6)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7)投标
8、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按否决其投标处理。(8)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质量、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安全责任事故被国家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而且取消投标资格。(9)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或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
9、填报了投标报价;b.工作量清单、工作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函、已标价工作量清单(包括工作量清单及报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作量清单各项表格)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3)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文件。(4)评标价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5)投标文件正、副本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0、。2.1.2 资格评审标准(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3) 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4) 投标人的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5)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1)业绩:20分(2)工作方案:20分(3)评标价:6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招标
11、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下浮率在开标前采取现场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 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 21 个球,一次性摇出 3 个球,摇出 3 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三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 0.01)(3)确定有效评标价:有效评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0.98备注: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12、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评分标准2.2.4(1) 业绩 20 分 /1.满足强制性标准,得 12 分;2.在满足强制性标准的基础上,每完成多一项符合要求的以下任务加 4 分,最多加8 分;(1)一座跨越内河航道等级级或以上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的桥梁(或隧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2)一座跨越沿海航道等级级或以上的桥梁(或隧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对本项目航评报告编制总体思路的理解(满分 5 分)根据对本项目航评报告编制总体思路的理解程度得 35 分;对本项目特点,编制航评报告重点、难点,进度计划、质
13、量目标及其保证措施的理解(10 分)根据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进度计划、质量目标的可行程度及其保证措施到位情况得 610 分;2.2.4(2) 工作方案20 分对报告编制、报送、跟踪审批等伴随服务的理解、保障措施。 (5 分)根据理解准确的程度得 35 分;2.2.4(3) 评标价 60 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60偏差率100D;D=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60偏差率100D;D=0.5。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1将评标办法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
14、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1.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1.2 评标组织1.2.1 协助工作组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2)对投标文件按照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的内容进行初步清查;(3)以评标
15、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4)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5)配合评标委员会核验有关数据和分值计算结果。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1.2.2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技术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项目情况和协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
16、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认真核对,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内容要进行修正。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委员会认为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中含有限制、排斥投标人进行有效竞争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按规定对其进行修改,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修改的内容和修改原因;(3)按照以下 1.3 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1.3 评审工作程序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程序开展评标工作:(一)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1.初步评审(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取合格制,即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1附录 4 的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投标人均可通
17、过资格审查。若本次招标存在多家关联企业投标时,按如下原则执行:关联企业的选取方法:对应存在单位负责人 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2、管理关系 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 4的多家子公司在同一标段的投标中均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时,按如下先后顺序原则选择一家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提供的有效业绩累计个数较多者优先;提供的有效业绩累计合同金额较高者优先;企业注册资本较高者优先;评委会投票决定。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工作方案、其他部分等因素分别评审打分。除报价得分和信誉得分外,投标文件各单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
18、60%。投标人的最终商务技术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位评委打分的最终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澄清(如果需要) ;(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招标人根据第一信封的资格审查结果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未能出席第二信封开标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招标人在监督机构在场的情况下,现场确定下浮率,随机拆启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对其进行初步评审。1. 初步评审:招标人在监督机构在场的情况下,拆启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对其进行初步评审。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控股是
19、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2. 报价算术性修正;3. 澄清(如果需要) ;4评审报价得分。(三)综合评分投标人综合得分=业绩得分+工作方案得分+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五)定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
20、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如果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作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 ,应否决其投标;若各投标人工作量清单细目单价不尽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其名次:(1)参与过 1000 米或以上的特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优先; (2)企业注册资本较高者优先;2.按照上述第 1 款原则,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全部合同段排名完成后,开始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在前 2 名的投标人分别为第一、二中标候选人。(六)编写评标报告。3.1.33.1.63.1.3 投标报
21、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总价不变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则否决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担保。(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3.1.4 工作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总价不变的原则按如下方式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