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样大全1、 取样方法1、对原辅料、半成品(中间产品)、成品、副产品及包装材料、制药用水都应分别制定取样办法。2、对取样环境的洁净要求、取样人员、取样容器、取样部位和顺序、取样方法、取样量、样品混合方法、取样容器的清洗、保管、必要的留样时间以及对无菌及麻毒、精神药品在取样时的特殊要求等应又明确的规定。3、原辅料、内包装材料,可在仓储区原辅料取样间或支架式层流罩内取样。4、取样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要求一致。5、中间品、成品取样可以在生产结束时进行,也可以在生产过程的前、中、后期取样。(1) 原则:根据取样计划单进行取样,取样时,应注意样品的代表性。如非均一的物料(如悬浮物)在取样前应使其均一;如不可能这样做或不了解物料是否均一,则应注意从物料不同部位取样;如取样不能达到物料的所有部位时,应随机地在可达到的部位取样;物料表面和物料主题可能会存在差异,抽样时,不应只从表面抽取样品。对于混合样品,如某批号有2个混合样品,则每一个留样样品应由等量的混合样品混合组成。(2) 取样一般由专职取样员进行。也可由车间中控人员根据相应的BPR或SOP取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