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住所使用证明 工商局:位于 共 平方的房屋属于村民 所有,为住宅,楼高共 层,该地目前不属于征地拆迁范围,同意村民 将地上建筑出租给 (经营场所)使用,出租时间从 至 止。期间,如政府实施征地拆迁,将按规定予以服从并配合工作。本证明仅限于 办理工商登记使用。2017 年 8 月 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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