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总则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保卫防控应变能力,保证安全生产及内部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保卫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对行政办公楼、生产现场及重要目标、要害部位等区域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的视频监控场所部分由分管生产的公司主要领导及相关二级部门主要领导、生产调度室掌握和监控使用。安全生产管理视频信息采集由安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负责调取、使用和管理。保卫安全视频信息由办公室负责调取、使用和管理。1.3本规定适用于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负责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2职责范围2.1保卫部负责行政办公楼及安全保卫所辖区域内所对应的视频监控场所的监控值班和信息的控制、使用、调取。根据监视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生产秩序。2.2安全质监部、生产计划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