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外协生产管理规定(试行)1 目的 为规范外包、外协业务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外包、外协过程控制,特制订本规定。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外包、外协产品的加工业务。 3 职责 3.1 生产部是外包、外协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3.2 技术部是外包、外协生产的技术归口管理部门。 3.3 质量保证部是外包、外协生产的产品检验和质量问题处理的归口管理部门。4 管理程序 4.1 外包、外协合格供方由生产部按质量体系文件规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纳入公司的合格供方名录。4.2 公司所有的外包、外协业务应在公司的合格供方内进行生产,特殊情况下需改变外包、外协生产厂家的,应经技术部门同意,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4.3 生产技术状态不明确的,生产部负责协调技术部,由技术部与承揽方签订技术协议,并由生产部传递一份技术协议至质量保证部。4.4 在公司内开展的劳务外包应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4.5 生产部按项目编制外包、外协生产计划,计划应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严禁无计划实施。4.6 外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