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姓名的缩写规则 在正文中引用外国人姓名时,一般只引用姓,不引用名字,也不必姓名全引。文后参考文献著录作者姓名时,姓在前名在后,名字缩写,保留首字母大写。 英、美、法、德、苏、意等欧美国家姓名排列顺序均为名在前姓在后。例如:Georg Paget Thomson。第一、第二两个词是名,第三个词是姓。在原著中署名时,有时采用缩写形式,英国人习惯将第一个名字缩写或两个名字均缩写,保留首字母,大写。但排列顺序不变。即:GPaget Thomson或GPThomson。而美国人习惯将第二个名字缩写,即:Georg PThomson。而在文后参考文献著录作者姓名时,应该姓在前名在后,名字缩写字母之间和最后均不加省略“”。即:Thomson GP。 英、美、法等国人也有复姓。例如:Jorg AlboresSaavedra,Guy Mend6sFrance等等。在引用或著录时,应将复姓全部写出,不能省略,即写成:AlboresSaavedra J,Mend6sFrance G。名的省略同上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