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前言 本标准是为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填写要求,确保化学品在生产、运输、贮存、使用和处理过程中的安全,保障职工健康而制定的。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国际劳工组织170号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规定的“化学品安全资料单”(Chemical safety datasheet)和国际上工业国广泛采用的“物质安全资料单”(Material safety datasheet)。编写要求则根据我国的国情做了具体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化工部化工劳动保护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雪华、张海峰、张启波。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和编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编写。 本标准不适用于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