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销售合同书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温州灿坤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互惠互利之原则,就甲方投资开发的 项目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之事宜订立如下约定,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 委托期限、委托标的物及委托销售价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委托标的物:总计约 平方米,具体数据以实际可售面积为准。委托销售价: 二、甲方基本义务1、负责提供本项目合法销售的相关文件资料,即国家规定的商品房合法销售的“五证一照”,并向乙方出具项目销售授权书;2、全力支持乙方的销售工作,根据销售情况指定专人为购买人办理好财务收款、合同签章、银行按揭贷款及产权等相关事宜;3、委托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再委托其它机构或个人从事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工作;4、负责承担销售推广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费用,如:宣传品制作,媒体广告、售楼处布置、展销会、促销礼品及活动等相关费用;5、按照合同条款,根据销售业绩定期及时与乙方结算并发放销售佣金与溢价部份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