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传阅管理规定为规范文件传阅程序,更好地发挥文件指导实际工作功能,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制定本制度。一、收文(一)纸质来文1、签收。收到来文,应看清是否属于本单位收文,检查封皮编号与投递单是否相符,文件装封、密封条是否破损等情况,检查无误后,方可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2、拆封。来文均需秘书科文件专管人员拆封,其他人员不得任意拆封。写明某个部门或个人亲收的文件,应先登记,然后送交有关部门或个人。3、核对。文件拆封后,要对照发文通知单核对文件种类和份数。同时,检查文件是否有未装订、缺页或手续不全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向发文单位查询,及时沟通处理。 (二)电子来文 电子来文是指从Foxmail公文收发系统接收的电子公文。工作日应保证每天上、下午各接收一次,确保接收及时,不得出现上网断档和电子公文积压、延误现象。下载后的电子公文,经核对无误后,进行打印装订。 二、登记将收到的文件,分别按照中央、省级、市级和密级、非密的分类在公文登记簿上分簿登记。注明来文机关、收文编号、成文时间、收文时间、文件字号、收到份数、密级与文件标题。 三、批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