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通风设施管理规定一、一般规定 1、通风设施是矿井通风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合理的重要保障。 2、按服务时间长短,通风设施分为永久性和临时性通风设施。凡服务年限在半年以上的应建立永久通风设施,服务年限在半年以下的可建立临时性通风设施。矿井的生产区域回风系统不宜设通风设施。 3、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 4、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采区结束后,至少不超过1个月,必须在所有同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防火墙,全部封闭采区。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砌筑永久性封闭。长期不用或已报废巷道,必须砌筑永久性封闭;临时停风短期内还要使用的巷道,可设置临时性封闭。密闭墙施工前,必须切断同封闭区连通的轨道、铁管、电缆等导电体。 5、矿井总进、总回风巷、一翼、水平、煤层以及采区的进回风巷,都必须设置永久性测风站。各用风地点设临时测风点。 6、矿井必须建立通风设施检查维修制度,保证通风设施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