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肥料包装标准 去年以来,国家开始规范肥料生产企业生产的肥料销售包装的肥料标识,出台了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Fertilizer markingpresentation and declaration)国家标准(GB 183822001)。标准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自2002年7月1日起, 市场上停止销售肥料标识不符合该标准的肥料。现将标识的主要内容刊登如下: 一、肥料名称及商标 1、应标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已经规定的肥料名称。对商品名称或者特殊用途的肥料名称,可在产品名称下以小1号字体予以标注。2、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使用不会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3、产品名称不允许添加带有不实、夸大性质的词语,如“高效XX”、“XX肥王”、“全元素XX肥料”等。4、企业可以标注经注册登记的商标。 二、肥料规格、等级和净含量 1、肥料产品标准中已规定规格、等级、类别的,应标明相应的规格、等级、类别。若仅标明养分含量,则视为产品质量全项技术指标符合养分含量所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