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友谊路花箱及树栅放置工程.DOC

上传人:国*** 文档编号:515318 上传时间:2018-10-17 格式:DOC 页数:66 大小:56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齐河友谊路花箱及树栅放置工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6页
齐河友谊路花箱及树栅放置工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6页
齐河友谊路花箱及树栅放置工程.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6页
齐河友谊路花箱及树栅放置工程.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6页
齐河友谊路花箱及树栅放置工程.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齐河县友谊路花箱及树栅放置工程(货物)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DZQHZC-20180114 )招标编号:DZQHZC-20180114 招标文件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2 页招 标 人:齐河县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日 期: 2018 年 7 月 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5第三部分 项目说明 .16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 .17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28第六部分 投标书格式 .33资格审查文件 .33报价文件 .39技术文件 .42商务文件 .43招标编号:DZQHZC-20180114 招标文件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2、3 页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一、招标人:齐河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 联系人:乔主任 联系电话:0534-5339950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 159 号联系人:张新艳/邵先生联系电话:0635-2185898/16606356268二、采购项目名称:齐河县友谊路花箱及树栅放置工程采购项目编号:DZQHZC-20180114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招标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控制价(万元)齐河县友谊路花箱及树栅放置(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本项目不接受联

3、合体投标。89.932638三、采购需求(见附件 1)四、获取招标文件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 年 7 月 13 日至 2018 年 7 月 19 日。2、报名方式: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报名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已报名投标人请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网齐河县分中心免费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未办理注册审核的投标单位按信息库认证方式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招标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投标人必须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齐河县分中心平台系统报名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操作将被自动记录,逾期未在平台下载视为放弃报名,如参加投标/ 报价,

4、将被拒绝。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标段或包)的保证金账号。招标编号:DZQHZC-20180114 招标文件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4 页五、公告期限:2018 年 7 月 13 日 至 2018 年 7 月 19 日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 年 8 月 2 日 9:00 至 2018 年 8 月 2 日 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地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齐河县齐晏大街迎宾广场北四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 年 8 月 2 日 9:30(北京时间)2、地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

5、心开标一室(齐河县齐晏大街迎宾广场北四楼)。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新艳 联系方式: 0635-2185898 9、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10、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德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 布 人: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8 年 7 月 12 日招标编号:DZQHZC-20180114 招标文件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5 页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项号 内 容 规 定1

6、项目名称 齐河县友谊路花箱及树栅放置工程2 建设地点 山东省齐河县友谊路3 采购人名称 齐河县城市管理局4 招标内容共一个包,齐河县友谊路花箱及树栅放置。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说明。5 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7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如下资格审查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近两年(2016 年度

7、或 2017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是指依法提供本单位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近半年(不少于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的复印件加盖公章;5)近半年(不少于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指政府社会保障资金征收部门出具的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格式按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函;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8、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招标编号:DZQHZC-20180114 招标文件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6 页项号 内 容 规 定指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格式按附件;8)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9)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视为无效投标。下列证件须单独提供原件:1)营业执照原件;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资格审查(原件)放入资格审查档案袋中,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视为无效投标。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9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负偏离为无效投标)10 质保期 两年11 交货地

9、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12 投标报价报价中应包含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检验试验费、利税、管理、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含安装过程中的配件、附件)及质保期内提供服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13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审计金额的 40%,2018 年底付审计金额的30%,一年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后付审计金额的 30%。1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5 投标有效期 90 天(日历日)。16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5 份,胶装(不胶装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部分:资格审查原件、评分项证明材料原件。17 答疑安排投标人提交疑问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1 日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

10、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获取招标文件 1 日内,选择直接联系代理公司或者在平台系统内提问等形式提出疑问,其中系统发起的提问不得透漏投标人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直接联系代理公司的,应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招标编号:DZQHZC-20180114 招标文件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7 页项号 内 容 规 定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决定是否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者补充修改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系统中发布,发布之日即视为已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

11、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最终约束力。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1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公告19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见公告20 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2.收款人(账户名称):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部开户银行: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业务经办人:王雯联系电话:0534-5666591、0534-5661626、0534-56616

12、21、1526690294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县支行业务经办人:王月联系电话:0534-5666591、0534-5026517、1555281692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业务经办人:齐楠联系电话:0534-5666591、0534-5324124、159659191093.投标保证金须采用网银形式交纳,不接受支票(含转账支票)、电汇、保函等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投标人(供应商)登录交易系统,按标段或包(以下简称“标段”)网上报名成功后,随机获取每个标段对应的虚拟子账号,自主选择其中任何一家银招标编号:DZQHZC-20180114 招标文件山东正信招

13、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8 页项号 内 容 规 定行账号,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按标段要求交纳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 年 8 月 1 日 16 时 00 分,逾期不予受理(截止时间一般为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6:00)。5.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无效。6.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或者有多个项目同时招标的,投标人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保证金,并对应不同账号。7.投标人交纳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标段、包)有效,不得变更或重复使用。8.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专用账户,其到账时间以到达银行账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交纳款项的银行交换

14、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9.中标企业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单位须持该项目的中标合同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交款凭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以及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单位保证金退付申请表(该申请表请到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查验资料手续有效齐全后,在 5 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无息退还至原交纳账户,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中标企业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企业保证金退还,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3

15、个工作日内,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提交中标通知书原件,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查验资料手续有效齐全后,在 5 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无息退还至原交纳账户,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因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未按时提交中标通知书造成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由此产生纠纷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的超期资金占用费,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承担。废标、流标或终止项目投标人保证金的退还:废标、流标或终止招标编号:DZQHZC-20180114 招标文件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9 页项号 内 容 规 定招标项目保证金的退还,由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项目

16、废标(流标或终止)公告后 3 个工作日内,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提交关于退还废标(流标、终止)项目投标人保证金的申请,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查验资料手续有效齐全后,在 5 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无息退还至原交纳账户,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因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未按时提交关于退还废标(流标、终止)项目投标人保证金的申请造成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由此产生纠纷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的超期资金占用费,由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承担。投标人异常保证金的退还:保证金交纳账户发生变更的或者以现金方式交纳的,投标人应及时向保证金窗口(代理

17、银行)提交异常保证金退还申请、交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核实无误后,在 5 个工作日内通过收款银行网银手动无息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质疑、投诉、违法违规等保证金的处理:依据招标(采购)人的书面申请意见或者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意见,暂停退还或暂扣有关企业投标保证金。21 联系方式1、招标人:齐河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 联系人:乔主任 联系电话:0534-5339950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 159 号联系人:张新艳/邵先生联系电话:0635-2185898/1660635626

18、822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23同一品牌产品评标要求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招标编号:DZQHZC-20180114 招标文件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10 页项号 内 容 规 定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

19、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4 代理费按定额壹万叁仟伍佰元整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费。开户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营业部 账号:37001850908050156135 银行行号:10547100001325 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额的 5%收取;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签订合同之前缴纳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二、总则(一)定义1、“采购人”系指齐河县城市管理局。2、“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