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机构与工作职责1.项目管理机构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成立瑞金至寻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的通知(赣交计字2009217号)精神,成立了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瑞金至寻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结合本项目的特点,为更好进行宏观控制、具体安排,做到既有重点又兼顾全局,拟建立一个科学、高效的组织机构,以项目办为管理中心,下设A、B两个管理部。项目办设在会昌县,A、B两个管理部分别设在会昌和寻乌。为便于对承包人、驻地办的管理和协调,提高办事效率,按管理部相应设置监理工程师代表处(以下称代表处)。各设计单位分别成立设计代表处开展设计后续服务工作。项目办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保等过程实施总体控制,同时对项目合同、信息等进行管理;各管理部负责各项目标的现场管理,处理具体的日常工作,做到“指挥靠前、处理及时”。项目办主任对项目建设管理全面负责,各分管副主任、项目总工负责完成相应的管理职能。项目办设六个职能处室,为工程技术处、合同管理处、综合行政处、征拆协调处、财务审计处和政治监察处六个职能部门。项目办派驻的A段管理部管理K1451+476K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