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数据使用管理规定生效日期:2009年8月7日 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医院信息统计工作制度一、医院统计工作一般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好转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手术量、收入归集、工作量统计等。信息中心及时做好各种统计,核对准确、完整,经院领导审签后按时上报。二、在我院各种基础数据录入准确的基础上,根据2007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明确数据需求、计算公式、数据来源及时限,保证各统计数据的完整、及时与准确,统计数据经使用管理部门复核后方可使用。三、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对各种统计查询数据应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登记表、台账和统计资料档案管理,确保统计查询数字数出有据,准确无误。四、信息数据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需求,明确统计指标解释、计算公式等并对各临床科室及部门发布数据,信息中心在我院各种基础数据录入准确的基础上,按照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的需求及统计指标解释、计算公式等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