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灾难恢复方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并指导我公司生产系统灾难恢复工作,提高防范灾难 风险的能力,保障持续运营,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信息安全法 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第二条 生产系统灾难恢复工作应坚持“统筹规划、平战结合、等级 灾备”的原则,平衡成本与风险,确保工作的有效性。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灾难恢复为生产系统灾难恢复。灾难恢复工作是 指,为保障生产系统持续运营,防范灾难风险并减轻灾难造成的损失和不 良影响而开展的一系列工作,包括:组织机构设立和职责、灾难恢复需求 分析、灾难恢复策略制定、灾难备份系统实施、灾难备份中心的建设与运 行维护、灾难恢复预案管理、应急响应和恢复。 第二章 总体工作要求当生产系统及相关业务流程发生重大变更时,应立即启动灾难恢复需求 的再分析,并根据最新的灾难恢复需求分析重审和修订灾难恢复策略。 根据灾难恢复策略定期复审和调整灾难恢复技术方案、灾难恢复预案, 并定期开展灾难恢复预案培训和演练工作。 加强与业务密切相关的机构间的协调,共同评估面临的风险,协同制 定灾难恢复策略,提高整体风险防范和灾难恢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