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提供预防保健服务。开展含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预防保健服务。评价方式方法:依据2.2.3.2健康教育、2.2.3.3预防接种、2.2.3.12传染病及突发公卫事件报告处置、2.2.3.13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6条标准评审结果评判,6条标准均达到C级及以上水平则此条款合格。【C-3】提供综合性、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对辖区内常住居民尤其是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患者、06岁儿童、孕产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全方位且连续的管理过程,达到维护或促进健康的目的。评价方式方法:依据2.2.3.4-2.2.3.10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7条标准评审结果评判,7条标准均达到C级及以上水平则此条款合格。1.2.3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C】包含预防接种室、预防接种留观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室、健康教育室等。上述各室达到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107-2008)要求。预防接种室应放置足够留观座椅,配备饮水机、挂钟和音像宣教设备。评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