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有计税7种情形市地税局提示:单位和个人采用不同基数和比例缴付住房公积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适用不同政策2007年9月20日惠州日报专 版字号:T|T市地税局办税大厅内一景。 市地税局办税大厅服务设施完备。 本组图片由市地税局提供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方面,适用的公积金管理规定和税收政策有所区分对单位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及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在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两方面,适用的公积金管理规定和税收政策有所区分,市地税局提醒缴存单位和个人须注意把握,以便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