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异议书(注)异议人:荆州市某某总公司,住所:荆州市江汉北路 就湖北某某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荆州市某某总公司部分房屋及其占用土地的“鄂某某评报字2002第01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特提出异议如下:第一、此评估报告书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不符合法定资格条件。因此,该“鄂某某评报字2002第01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无效。1995年5月10日,国家人事部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承接的评估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只能由注册资产评估师担任,评估报告至少由二位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署方为有效。”然而,“鄂某某兴评报字2002第01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参加评估项目的人员是A某某和B某某,从其提供的资格证书来看,显然不符合法定资格条件。1、A某某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是从一张盖有“再次复印无效”的复印件上复印而来。从这张无效的复印件反映的内容来看,该证书的检验登记时间是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其有效期是一年。2000年、2001年均未通过年检,即该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