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自述大家好,我姓法,名律。我的种类可多了,如宪法,刑法,民法,劳动法,经济法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不认识我的,除了幼儿园的小朋友对我有点生疏以外。你可不要小瞧了我,我在社会上,在人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而且作用很大。当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时,我就在此定居了。大会结束后,宪法成为主要领导人,他在人民的呼声中成长起来,迄今为止它已经成长到了相当成熟的形态。宪法的权利可大了,在中国,作为国家的主人,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的权利,同时宪法也赋予了公民最重要的,最根本的权利,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我把绝大部分事务都交给了宪法兄弟。在中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其中未成年人得到了我最有效的保障,不过他们享有的权利也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其他人的保障,否则权利就好落空了。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花朵,我当然要先考虑他们的成长。当然,有权利也有义务,马克思曾经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应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现如今,有些孩子认为上不上学是他们的事,无关我的事,我在此郑重告诉你们:“这是你们应尽的法定义务。你们要充分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