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事项分表行政许可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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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行政权力事项分表(行政许可类)单位: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公章) 填表时间:2016 年 8 月 15 日单位调整建议及理由序号事项名称具体事项(子项)实施依据 实施层级 实施对象 承办机构公开范围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前置条件建议 理由审核意见及理由1 1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核准(发改、工信部门)无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第二条第一款“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

2、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对于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各地区、各部门要相应改进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行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下放给企业的投资决策权利。”县级以上投资主管部门企业柳州市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科向社会公开无1、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意见。 2、国土

3、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的,需提交取得用地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土地证或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拔决定书等)。3、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4、节能审查意见。5、对能源项目还需具备以下前置条件:(1)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2)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及经审定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3)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评审意见;(4)项目用地压矿情况的调查核实意见;(5)项目用地范围内文物古迹情况的调查核实意见;(6)接入公用电网的项目需要电网企业对项目接入系统专题报告的批复;(7)军事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设对军事设施和军事目标影响情况的发改委、工信委两项目整合,保留法定职权,依法保留;事

4、项名称、依据、审批权限,流程一致22、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 年本)的通知第一条: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5 本)的通知(桂政发201530 号)第一条第一款:“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批复意见;(8)燃料供应协议(适用于使用燃料发电的项目);(9)流域

5、规划(适用于水电项目);(10)县级及以上水库移民管理部门对移民安置规划的意见(适用于有移民搬迁安置任务的水电项目)。6、对煤炭项目还需具备以下前置条件:(1)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2)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及经审定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3)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评审意见;(4)项目用地压矿情况的调查核实意见; (5)文化主管部门对项目用地范围内文物古迹情况的调查核实意见;(6)军事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设对军事设施和军事目标影响情况的批复意见;(7)项目列入相关规划(煤炭勘查规划、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矿区总体规划、矿业产权设置方案)的文件。7、对公路项目还需具备以下前置条件:(1)水利行政

6、主管部门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2)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用地压矿情况的调查核实意见。8、内河泊位项目还需具备以下前置条件:(1)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2)资金来源落实的文件或证明(含银行贷款承诺函);(3)自治区海事部门出具的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审查意见;(4)交3通部门出具岸线批复、通航条件意见、安全准入意见。2属自治区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发改、工信部门)无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第二条:(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2、外

7、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12 号令,2014 年 5 月 17 日颁布)第五条规定:本办法第四条范围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涉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4119 号)第一章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审核上报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第二章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10 亿美元以下鼓励类项目,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

8、门核准;第八条第三项规定:前两项规定之外的属于核准目录第一至十项所列的外商投资项目,按照核准目录第一至十项的规定核准。县级以上投资主管部门企业柳州市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科向社会公开无1、中外双方的企业注册证明;2、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或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需提交取得用地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土地证或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拔决定书等);4、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5、节能审查意见;6、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9、;7、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或项目所在地政府出具的不需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说明或证明材料,跨区域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不需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说明或证明材料。发改委、工信委两项目整合,保留法定职权,依法保留;事项名称、依据、审批权限,流程一致3 依法必须 发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县级以 机关、 柳州市 向 无 项目已经获得批准(核准) 保留 法定职4进行招标项目因情况特殊可以不进行招标审批事项 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 号)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

10、核准部门审批、核准。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1 号)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

11、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二条:“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上投资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科申请人公开的有关批复文件。 权,依法保留5工的;(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六)法

12、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需要审批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住建事项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九条: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13、(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二)施工主要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三)已通过招县级以上住建管理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基建项目审批科向社会公开、向申请人公开、部门内部公开或不予无 无 保留法定职权,依法保留6标方式选定的特殊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14、四)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并且其他人承担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六)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设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条: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一)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二)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

15、求的;(三)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6.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一条: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二)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三)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四)承包商、供应商或者服务提供者少于 3 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招标的其公开7

16、他情形。国务院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不进行招标的,应当经国务院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进行招标的,应当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且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不进行招标的,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7.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

17、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水利事项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九条: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县级以上水利管理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柳州市行政

18、审批局基建项目审批科公开或不予公开无 无 保留法定职权,依法保留8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二)施工主要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殊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四)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并且其他人承担将影响

19、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六)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设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5.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一条: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二)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三)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四)承包商

20、、供应商或者服务提供者少于 3 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招标的其9他情形。国务院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不进行招标的,应当经国务院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进行招标的,应当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且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不进行招标的,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6.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

21、政监督部门依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交通事项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 年 8 月 30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 号,自 2012年 2 月 1 日起施行)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市级行政审批部门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柳州市行政审

22、批局交通运输审批科向社会公开无 无 保留法定职权,依法保留10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发改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 号)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

23、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县级以上投资主管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柳州市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科向申请人公开无 项目已经获得批准(核准)的有关批复文件。 保留法定职权,依法保留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招标内容核准 住建事项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第十二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县级以上住建管理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基建项目审批科向社会公开、向申请人无 无 保留法定职权,依法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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