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心得六篇【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建立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规定中主要针对“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作出具体规定。在“岗位回避”一章,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凡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我认为,出台回避规定是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体系的重要举措。事业单位是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重要载体,而工作人员是公职人员。出台回避规定是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工作制度化,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体系化和增强操作性、针对性的必然要求。然而在有的方面,回避规定也充满了人道主义。例如在关于授权省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