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工作总结3篇一、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带头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勤俭节约、移风易俗,同时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采取有效方式方法,坚决杜绝各种铺张浪费现象。2、落实责任分工。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宁纪发20137号等文件精神,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有效合力。按照责任分工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结束后5天内将有关情况报县党风廉政办。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3、明确政策界限。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区分公款吃喝等奢侈浪费行为与正常公务活动的政策界限,在坚决整治奢侈浪费行为的同时,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4严肃工作纪律。强化执纪监督,集中力量重点查处违反规定铺张浪费的行为。从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带有普遍性的具体问题入手,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下去,坚持不懈,不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积极营造我局清风正气的政治生态。二、整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