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仪器、试药领用及保管程序1 目的规定玻璃仪器,试药领用及保管管理要求,确保玻璃仪器、试药的正常使用与贮存。2 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玻璃仪器、试药的管理。3 职责保管员负责各种玻璃仪器及试药的领用、保管及发放。化验员负责其领用玻璃仪器及试药的贮存及保管。4 管理要求4.1 玻璃仪器4.1.1 玻璃量器领取后,有计量要求的由玻璃量器检验人员负责校验玻璃器,经校验合格的量器,贴上标签,并注明校验结果后发放给使用部门,并做好记录。4.1.2 专用下班仪器由专人保管,公用玻璃仪器应放在指定地点,不得乱放。4.1.3 玻璃仪器在使用前应洗净烘干(或晾干)后方能使用,使用时要谨慎小心,尽量减少破损,清洁干燥后的玻璃仪器放置于指定地点,以备用。4.1.4 化验员应定期检查玻璃仪器有无破损现象,如有裂缝,豁口等破损现象应及时弃去。4.1.5 玻璃仪器的周期一般为3年,其中碱式滴定管为1年。化验员定期检查玻璃仪器的有效期,到期的玻璃仪器提前一周送到计量部门进行检定,计量结果记录并存档,贴合格标识通知化验室及时领回。4.2 试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