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月度标兵评选规定一、公司月度标兵评选条件1、已转正员工。2、当月病、事假累计不超过2个工作日。3、当月累计迟到不超过2次者。4、当月培训缺勤未超过1次。5、当月无行政处分记录。6、当月受到行政奖励的直接当选。(在不违反1-5条内容的前提下)7、积极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岗位工作技能。8、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勤勤恳恳。9、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协作精神。10、具有团队精神,在工作中与他人融洽合作。11、参加公司大型盘点、文体活动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二、评选流程及原则(一)评选流程(二)评选原则1、各部门评选月度标兵时,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部门员工参与其中,评选数量上限为符合条件人数的20%;2、根据绩效考核得分进行差额评选。根据当月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和评选人数,选取得分最高者并适当扩大比例(不低于1人)进行差额投票评选。3、部门投票要力争全员参与。因工作性质造成无法全员参与的,部门参与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50%。4、绩效得分、投票情况要在部门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