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协议。一、 内容:甲方同意将盐仓凤翔路创海机械厂内临时彩钢板房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二、施工内容及要求:临时办公室6间,其中2间为3.6m*4.8m,1间为3.6m*7.2m,其余均为3.6m*6m。临时宿舍15间,均为3.6m*6m。墙板采用50厚,屋面板采用75厚瓦楞板,所有彩钢板厚度均为0.376mm,窗采用塑钢窗。三、承包方式: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包料;乙方自己的施工建材和工具由乙方自行负责保管,发生损失概由乙方自己负责。乙方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和人员伤亡一律由乙方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概与甲方无关,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乙方食宿自理,施工用电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四、施工期限:开工日期为2010年7月21日,于2010年7 月28日完工。如工期延迟,乙方承诺向甲方缴纳2000元/天的违约金。五、施工价格及结算方式: 1、总价包干,如有增加,按200元/m2计算。2、总价为:(3.6*4.8*2+3.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