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出租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并依法执行。甲方:(出租方)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承租方) 乙方身份证号:1、 租赁起止时间:2011年 月 日至2012年 月 日2、 甲乙双方约定履行下列协议内容:1、 甲方将自己拥有产权的车库出租给乙方(车库地点:伊春区雅园小区18号楼26号车库),甲方向乙方提供车库钥匙两套(遥控器钥匙和手动钥匙各两套)。乙方不得损坏车库门及车库内的电暖器等设施,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2、 乙方不得改变车库内设施,乙方在车库内只能停放车辆,不得它用。即出租之日起,因车库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所发生的电费、水费由乙方负责。3、 此次租金为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租金一次付清。4、 乙方续约与否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如果乙方续约,可优先予以考虑,租金另议。5、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不履行上述协议内容,则按本次租金总额的2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必要时可追究甲方或乙方的法律责任。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