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情况说明葫芦社区八组综合用房工程施工合同由我方玉溪马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施工,现就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做以下说明:一、工期评定:从2015年3月1日开工,共施工180日历天。现本工程已如期完成,即本工程工期未对总体进度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在此请贵方确认我方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质量评定1、我单位全部按照图纸及设计变更图进行施工。2、我单位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合同规定品牌进行采购,及时进行材料报验工作,做好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三、 工程材料简述1、 本工程基础、上部结构和地面垫层砼均采用云南鲁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商品砼施工,屋面细石砼找坡层、圈过梁、构造柱、门槛均采用商品砼施工,水泥采用活发集团刘总旗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泥。钢筋采用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合格钢筋。模板采用胶合板、扣架钢支撑,一三层墙体均采玉溪浩煌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外墙漆均采用玉溪自强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专业外墙乳胶漆及玉溪自强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底漆进行外墙粉刷。门窗玻璃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