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制度及补助标准细则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出差管理和费用支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一)出差前,当事人部门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写明出差事由、人数、地点、天数。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天数。(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未向财务暂支费用的,返回后3日内报销(参见管理费用报销制度和流程执行)。第二条 出差审核权限:(一)当日往返的市内出差由部门经理核准,前台开具员工出门证。(二)国内出差:三日内(含三日)和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差的由行政部备案后报总部批准。(三)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批准。第三条 出差不得报销加班费。但节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薪,但要写明原因。报总部批准后报行政备案。第四条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误回程的应及时与相关领导或总部电话联系,除请示批准的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额外部分外,依情节轻重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