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 差 管 理 制 度 一、出差的定义:1、出差是指员工到常驻工作地以外的地区或城市执行公务,并且连同往返时间在一天以上。2、以下情况不视为出差:、到办公所在地城市内执行公务的;、办公所在地城市以外公干且当天往返的;、长期外派工作人员在长驻地工作的。二、出差的审批:1、员工外出公干小于1个工作日,外出前须填写外出单;因公出差时间超过1个工作日以上,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单;如遇紧急出差,出差人应电话向总经理请示,返回后再补办手续;未经批准出差者,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并按旷工处理。2、多人出差,由带队负责人统一填写出差申请单。3、部门负责人、总经理逐级批准员工出差申请;财务部按标准控制出差费用;行政人事部负责预订各类交通工具票务(火车、高铁、大巴、轮船、飞机票等),有权根据机票折扣选择乘机时间。4、因特殊原因变更出差计划,须总经理批准;因出差人员未提前做好出差计划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承担。5、出差人员每日需以邮件或电话方式向直接领导汇报出差工作进度,以保证出差工作的顺利进行。三、差旅费开支范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