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帮助员工正确认识和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安全教育培训的分管领导和部门、种类范围和内容要求第二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分管领导和部门(一)、安全教育培训的分管领导由分管人力资源部的副总经理负责。(二)、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第三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种类范围和内容要求(一)、安全教育培训的种类范围1、凡新入厂(公司)或调换工种的员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外来施工人员等),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员工入厂(公司)、新调入员工、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人员、外来学习(实习)人员及其他人员进行的公司、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2、对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全员培训)。包括:党群、行政各部门,各生产车间、工段(班组)、各岗位、各级管理人员。3、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格培训)。(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要求1、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公司级安全教育要着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