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 91-6要求或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 组织和个人提供或报告有关情况接受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监测结果明显异常报告1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2 基本编码3 实施编码主项名称 要求或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或报告有关情况4 事项名称子项名称 接受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监测结果明显异常报告5 实施主体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桂林市辐射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 机关7 承办机构 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桂林市环境保护局窗口8 联办机构 无9 办理地点 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3 楼桂林市环境保护局窗口10 办理时间 全天
2、 24 小时咨询电话 07733834256(市环保局辐射科)0773-5809531(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环保局窗口)11 咨询及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0773-3833899(市环保局办公室)0773-5813251(市政务服务中心)12 设定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2011 年 3 月 24日环境保护部 2011 年第一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1 年 4 月 18 日环境保护部令第 18 号公布,自 2011 年 5 月 4 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第一、2二款 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发现并确认辐射监测结果明显异常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并在四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
3、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对辐射监测结果进行核实,查明导致辐射水平异常的原因,并责令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采取措施,防止放射性污染。13 实施对象 桂林市辖区范围内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14 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自治区、市级两级共同管理15 权限划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2011 年 3 月 24日环境保护部 2011 年第一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1 年 4 月 18 日环境保护部令第 18 号公布,自 2011 年 5 月 4 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对辐射监测结果进行核实,查明导致辐射水平异常的原因,
4、并责令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采取措施,防止放射性污染。16 行使内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对辐射监测结果进行核实,查明导致辐射水平异常的原因,并责令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采取措施,防止放射性污染。17 通办范围 无法定办结时限 无18 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 无19 实施条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2011 年 3 月 24日环境保护部 2011 年第一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1 年 4 月 18 日环境保护部令第 18 号公布,自 2011 年 5 月 4 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发现并确认辐射监测结果明显异常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并在四
5、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20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 2环节名称 无21特殊环节(含 中 介 服务 ) 办结时限 无322 审查方式 及标准一、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1. 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对提交辐射监测结果明显异常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2.文书应使用 A4 型纸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3.报告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或 A3 型纸对开正面印制;4.辐射监测结果明显异常报告应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6、 1-224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是否收费 不收费收费标准 无25 收费标准及其依据收费依据 无26 结果名称 无27 结果样本 无28 办件类型 即办件29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单位办理30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31 网上支付 不可网上支付32 物流快递 邮寄/自取33 运行系统 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属于窗口办理的)34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注意事项:辐射监测结果明显异常报告内容包括:辐射监测数据、废旧金属来源、回收时间等。35 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监管责任:查明导致辐射水平异常的原因,并责令废旧金属回收4熔炼企业采取
7、措施,防止放射性污染。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36 追责情形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对符合的不予接受;2对不符合的而予以接受;3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职责的;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37 备注5廉政风险点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审查环节:收受好处,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审查不严格、不公正。低 政务服务窗口首 问责任人对辐射监测结果不进行核实,不查明导致辐射水平异常的原因,不责令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采取措施,防止放射性污染。高1.严格按照 1.严格执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放射
8、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执行;2.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负责人接到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或报告有关情况文件时,未及时向值班领导进行报告。低当值应急值班人员及应急值班领导启动预案环节:接报后对应急工作消极怠慢,未按应急预案要求立即通知相关人员,未组织应急人员赶赴事故现场。低 应急值班领导现场处置环节:确定事故等级有误,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或消除影响;收受事故单位好处,未将实际情况如实报告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高承担应急处置工作的人员及事故现场负责人报告环节:未将辐射事故信息如实、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上级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低 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负责人
9、7电话记录环节:电话记录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或报告有关情况时,玩忽职守,未如实记录对方报告事故情况。低1.严格执行桂林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3.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当值应急值班人员及应急值班领导6附件:1. 接受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监测结果明显异常报告流程图2.申请材料目录7附件 1接受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监测结果明显异常报告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无,承诺办结时限:即办件)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监测结果明显异常报告通过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桂林市环境保护局窗口报送报告环境保护局对辐射监测结果进行核实,查明导致辐射水平异常的原因,并责令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采取措施,防止放射性污染。不报告的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启动桂林市环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案未发生辐射事故的 发生辐射事故的8附件 2申请材料目录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是否需电子材料份数 规格必要性及描述来源渠道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1辐射监测结果明显异常报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二款原件 否 2 份 A4 纸 必要申请人自备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盖章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