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学科研人员考核评分细则一、评分标准:教学科研人员是指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对教学科研人员考核职业道德、教书育人、团结协作、遵章守纪、工作表现,重点考核教学科研工作完成数量、质量、以及所取得的成果和所作贡献等几个方面。职业道德要求被考核教师热爱教育,爱岗敬业;坚决服从学校教学工作的安排,严格执行教学计划,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不扯皮、不推诿。符合此项要求的个人自评满分为5分;若出现违反以上相关要求的事件,基层考核部门将视情节轻重扣分25分/次。教书育人要求被考核教师关爱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诚实守信,仪表端正,举止文明;结合教学,联系实际,注重对学生的为人和成才教育。符合此项要求的个人自
2、评满分为5分;若出现违反以上相关要求的事件,基层考核部门将视情节轻重扣分25分/次。团结协作要求被考核教师团结互助、资源共享,积极主动帮助他人,人际关系和谐;不散布谣言,不发表有损国家、学校利益的言论。符合此项要求的个人自评满分为5分;若出现违反以上相关要求的事件,基层考核部门将视情节轻重扣分25分/次。遵章守纪要求被考核教师模范遵守学校(学院)各项制度,无迟到、早退、提前下课、私自调课、停课等现象;准时、积极参加学校、学院、教研室等集体活动。符合此项要求的个人自评满分为5分;若出现违反以上相关要求的事件,基层考核部门将视情节轻重扣分扣分25分/次。工作表现要求被考核教师按教学、科研工作认真、
3、细致、负责;严格按照教学、科研要求完成各项任务;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完善教学方法,提高业务水平。符合此项要求的个人自评满分为5分;若出现违反以上相关要求的事件,基层考核部门将视情节轻重扣分25分/次。教学科研工作量要求被考核教师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规定的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相应的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及其它工作。基层考核部门依据各类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当年度应完成满工作量及对应分值表的折算标准,按照当年度教师各类工作量完成比例进行评分。各类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当年度应完成满工作量及对应分值表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科研工作量(科研分值)其他工作量(标准课时)正高 256 260 100副高 288 18
4、0 100中级 288 80 100教学为主教师 满工作量分值 45 15 15正高 96 780 100副高 128 540 100中级 128 240 100科研为主教师满工作量分值 15 45 15教学为主教师工作量评分 T = min 45*x+15*y , 60 + z ,其中 x = min 1.2 , 实际课时/ 标准课时 ,y = min 1.2 , 实际科研分值/标准科研分值 ,z表示其他工作量分值,取值115。科研为主教师工作量评分 T = min 15*x+45*y , 60 + z ,其中 x = min 1.2 , 实际课时/ 标准课时 ,y = min 1.2 , 实际科研分值/标准科研分值 ,z表示其他工作量分值,取值115。二、评分办法:1、个人自评依据“职业道德” 、 “教书育人” 、 “团结协作” 、 “遵章守纪” 、 “工作表现” ,等五项考核要求进行好、中、差打分,基层考核部门评分是在满分25分的基础上依据违纪和奖励事件进行扣分或加分;个人自评结果和基层考核部门评分结果以 1 : 1 的比例进行计算结果;2、教学、科研工作量统计由被考核教师分别按照学校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和学科和科研考核办法进行核算;基层考核部门对统计结果审核后进行评分。3、将以上两项评分结果汇总得到综合评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