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行政权利事项实施清单医疗机构等级评审1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2 基本编码3 实施编码主项名称 医疗机构等级评审4 项目名称子项名称5 实施主体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7 承办机构 医政医管处、妇幼处、中医医疗处8 联办机构 无9 办理地点 南宁市桃源路 35 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楼10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夏季) ;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冬季) 。咨询电话 07712803623、2801385、285601211 咨询及 监督电话监督电话 0771280079112 设
2、定依据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994 年 2 月 26 日国务院令第 149 号公布,自 1994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2016 年 2 月 6 日修改)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三)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2. 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卫医管发201175 号)第九条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医院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医院评审工作。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96 号)第九条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成立中医医院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中医医院评审工作。 2 4.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三级和二级
3、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 年版)的通知 (国卫妇幼发201644 号)第二段:标准(2016 年版) 是各地开展妇幼保健院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前妇幼健康工作重点、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与发展情况,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13 实施对象 自治区范围内需要评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4 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自治区、市、县三级分级管理。15 权限划分1.医疗机构评审办法 (卫医发1995第 30 号)第十一条 三级医院、二、三级妇幼保健院、疗养院、省级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市(地级)临床检验中心的评审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与领导,同级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二级医院和康复
4、医院评审的组织、领导与实施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第十二条 一级妇幼保健院、市辖区的妇幼保健所、设区的市级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急救站、护理院的评审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与领导,同级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三条 一级医院、卫生院、县级专科疾病防治机构、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所) 、卫生所(室) 、医务室、卫生保健所、护理站、卫生站等的评审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与领导,同级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96 号)第十条 三级和二级中医医院的评审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建或指定的评审组织负责具体实施
5、。一级中医医院的评审由地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建或指定的评审组织负责具体实施。3.自治区卫生厅关于继续开展妇幼保健院等级质量管理评审工作的通知 (桂卫妇社200725 号) “三、妇幼保健机构按其功能与任务不同分为二级四等。市级以上妇幼保健院的评审由卫生厅组织,县级由市卫生局组织。 ”16 行使内容1. 三级医院、疗养院、省级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市(地级)临床检验中心的评审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与领导,同级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2. 三级和二级中医医院的评审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建或 3 指定的评审组织负责具体实施。3.市级以上妇幼保健院的评审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县级妇幼保健院由所在
6、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组织。 ”17 通办范围 无。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18 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 15 个工作日。19 实施条件1.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卫医管发201175 号)第二十一条 新建医院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执业满 3 年后方可申请首次评审。医院设置级别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执业满 3 年方可按照变更后级别申请首次评审。2.自治区卫生厅关于继续开展妇幼保健院等级质量管理评审工作的通知 (桂卫妇社200725 号)附件:广西妇幼保健院等级质量管理评审细则说明“五、评审周期(一)评审工作周期:本周期从 2007 年至 2009 年。评审证书有效期为 3 年。 ”20
7、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空表、示范文本详见附件 2、3、4。环节名称1.专家小组评审。 (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卫医管发201175 号)第二十二条)2.公示。 (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卫医管发201175 号)第三十二条。21 特殊环节(含中 介服务)办结时限 1. 专家小组评审 30 个工作日。2.公示期 7-15 天。22 审查方式及标 准一、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
8、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或 A3 型纸对开正面印 4 制;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 A4 型纸的规格装订;2.“证明文件” 、 “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三)专业材料的审查标准1.格式要求:申请表格要按标准格式(见附件) ,2.材料
9、要求:责任人签名或单位盖章,承诺属实。二、审查方式:专家评审。标准如下:评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 (2017 年版)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 年版)的通知 。审查标准:三级医院等级标准、三级中医医院、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民族医院评审标准(2017 年版) 、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 年版)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1.24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是否收费 不收费收费标准 无
10、。25收费标准及其依据收费依据 无。26 结果名称 三级甲等医院27 结果样本 附件 5。28 办件类型 承诺件。29 办理形式 单位办理。 5 30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31 网上支付 /32 物流快递 自取。33 运行系统 无。34 常见问题和注 意事项 问:何时医院可申请三级甲等医院?答:取得三级医院登记运营三年方可申请。35 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材料审核;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评审责任:通知评审组织在规定时间完成评审工作。3.决定责任:收到评审报告后,做出评审结论。4.送达责任:向社会公告医院等到级;信息公开。5
11、.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评审公平公正。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36 追责情形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医疗机构申报等级不予受理;2.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医疗机构等级而予以审核同意的;3.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职责的;4.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医院等级的审查程序或核准条件的;5.在医院等级评审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37 备注 6 廉政风险点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审查环节:收受好处,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审查不严格、不公正高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12、工作人员、负责人审核环节: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不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核中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工作人员、负责人专家小组评审环节:没有按规定进行评审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工作人员、负责人公示环节:没有按规定进行公示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工作人员、负责人6相关领导没能严格审批、把关低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院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做到公正、公平评审,确保评审结论的公信力。2.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评审组织、评审计划、评审人员组成、回避制度、评审程序、纪律执行等方面情况的审查和监督。3.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干预正常评审工作的,应当及时纠正;后果严重的,应当给予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13、;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4.评审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违反规定,干预正常评审工作的,卫生行政部门、评审组织应当及时纠正;后果严重的,应当取消其参与评审工作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工作人员、负责人 7 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事项,不按照规定审议低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工作人员、负责人附件:1.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流程图2.申请材料目录3. 广西壮族自治区等级医院评审申请书(空白)4. 广西壮族自治区等级医院评审申请书(示范文本)5.样本(图片)8 附件 1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流程图申请评审的医院提交评审材料材料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发
14、出受理评审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通知评审组织。评审组织接到通知后组建评审小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评审小组在评审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报告,提交评审组织。评审报告经评审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卫生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在收到评审工作报告后,30 个工作日内作出评审结论发放等级证书及标识5 个工作日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及提交期限评审结论向社会公示(7-15 天)10 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受理后 20 个工作日内向医院发出受理评审通知9 附件 2申请材料目录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 是否需电子材料 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1广西壮族
15、自治区等级医院评审申请书;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一)项原件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申请人(授权者)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 医院自评报告 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二)项原件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申请人(授权者)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3评审周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三)项原件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申请人(授权者)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4评审周期内各年度出院患者病案首页信息及其他反映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四)项原件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申请人(授权者)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10序号 申 请 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材料类型(原件/ 复印件) 是否需电 子材料 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疗质量安全、医院效率及诊疗水平等的数据信息5 医院自评评分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五)项原件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五)项复印件(原件备查) 是 1 份 A4 纸 必要申请人自备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无异”和提交日期并加盖申请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