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平南县 2017 年度脱贫攻坚乡镇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目标要求和评分标准 主要牵头责任小组 考核对象 备注1.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10(1)按要求开展督查工作得 3 分,否则不得分。(2)按要求完成系统数据更新并按规定程序完成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摘帽认定退出和系统标识、完成新进贫困户与返贫户识别、系统录入等动态管理的得 2 分,每漏 1 户扣 0.1 分,扣完为止。(3)领导重视,以党政名义召开专项业务培训会议不少于 2次得 1 分,每少一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4)按照自治区下发的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档案归档清单 进行整理镇、村两级档案资料得
2、4 分,否则不得分。综合协调专责小组 全部乡镇一、精准识别2.队伍建设 2(1)成立扶贫工作站,配有扶贫干部 3 人以上的得 1 分,每少 1 人扣 0.5 分,扣完为止。(2)村有扶贫信息员,专人负责扶贫工作的得 1 分,每少一个村扣 0.5 分,扣完为止。综合协调专责小组 全部乡镇扶贫攻坚二、减贫成效 3.领导重视 3(1)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班子成员专题研究、部署本乡镇扶贫工作,每季度召开 1 次以上扶贫工作专题会议,年内达 4 次以上的得 1 分,每少 1 次扣 0.25 分,扣完为止。(2)主要领导亲自签批各种扶贫计划、进度、总结等各种报送材料的得 1 分,报送资料不按要求签字的每次扣
3、0.2 分,扣完为止。(3)乡镇领导按要求参加县级以上各类扶贫工作培训、考察、研讨、汇报等会议或活动的得 1 分,无故每缺一人次扣 0.2 分,扣完为止。综合协调专责小组 全部乡镇2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目标要求和评分标准 主要牵头责任小组 考核对象 备注4.年度贫困人口脱贫任务12(1)完成年度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的得 6 分,未完成脱贫任务的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2)年度脱贫人口均按桂政办发201741 号文件要求完成“双认定”并达到脱贫标准的得 6 分,未按要求完成“双认定 ”或未达到脱贫标准的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综合协调专责小组 全部乡镇5.年度贫困村脱贫任务 12(1)完成
4、年度贫困村脱贫任务的得 6 分,否则不得分。(2)年度脱贫摘帽村均按要求完成脱贫摘帽认定并达到脱贫摘帽标准的得 6 分,否则不得分。综合协调专责小组平山镇、寺面镇、六陈镇、大新镇、大坡镇、大洲镇、大安镇、武林镇、镇隆镇、安怀镇、官成镇、思旺镇、大鹏镇、国安乡、同和镇、马练乡三、扶贫资金6.财政扶贫资金执行进度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进度达到 90%(含 90%)以上的得 8 分,未达到的每低 1 个百分点扣 4 分,扣完为止。如果单位扶贫资金中有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则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执行进度未达到 100%的扣 4 分(政府债券资金无加分项,仅有扣分项)。资金政策专责小组 全部乡镇扶贫攻坚
5、 四、精准帮 扶 7.产业扶持 12(1)对产业扶持专项资金按要求组织实施得 2 分,每有一项不按要求实施的扣 2 分,扣完为止。(2)按时完成发放扶贫物资到贫困户并资料齐全的得 4 分,每延期一天发放扣 0.5 分,每缺一项资料扣 0.5 分,扣完为止。(3)在 11 月底前完成每个贫困村至少成立有一个村民合作社得 2 分,否则不得分。产业开发专责小组 全部乡镇3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目标要求和评分标准 主要牵头责任小组 考核对象 备注(4)预脱贫的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达 2 万元以上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5)预脱贫的贫困村成立有 1 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得 2分,否则
6、不得分。平山镇、寺面镇、六陈镇、大新镇、大坡镇、大洲镇、大安镇、武林镇、镇隆镇、安怀镇、官成镇、思旺镇、大鹏镇、国安乡、同和镇、马练乡4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目标要求和评分标准 主要牵头责任小组 考核对象 备注8.基础设施建设 12(1)按要求完成扶贫道路项目建设任务的得 6 分,不按要求完成的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2)资料完善。按照道路验收资料目录清单材料进行归档并实行“一路一档”管理得 6 分。收集、整理的工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清单内容每条路每缺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基础设施专责小组 全部乡镇9.宣传工作 3(1)宣传专栏:内容至少要有相关工作总结或简介、各类图片、
7、政策宣传、相关数据上墙的得 1 分,每少一个内容扣 0.5 分,扣完为止。(2)宣传政策:每户贫困户档案袋资料必须有雨露计划工作等相关宣传政策材料得 0.5 分,否则不得分。(3)信息报送:每月上报有质量信息 5 条得 1.5 分,每月每少报一条扣 0.1 分,每缺报一次扣 0.6 分,扣完为止。宣传报道专责小组 全部乡镇10.信息公开 3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或政府网站完成以下有关扶贫信息的公开工作:(1)本乡镇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2)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3)扶贫捐赠等信息的公开。每缺少一项扣 0.5 分,扣
8、完为止。综合协调专责小组 全部乡镇5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目标要求和评分标准 主要牵头责任小组 考核对象 备注11.资料报送 9(1)及时反馈本乡镇开展各项扶贫工作的形象进度,从 2 月起,每月 5 日前将本乡镇开展各项扶贫工作的形象进度和存在问题报送县扶贫办的得 4 分,每迟报一次,在 1 日以内(从要求报送的截止时间起至实际报送时间 24 小时内,以下计算方法同)的扣 0.1 分,1 日以上 2 日以内的扣 0.2 分,2 日以上的扣 0.3 分,缺报一次扣 1 分,扣完为止;上交材料不齐全、数据统计不准确、不及时严重影响上报贵港市的,此项直接不得分。(2)按时报送各种开展扶
9、贫工作资料(形象进度资料除外 )得5 分,不按时报送,每迟报一次,在 1 日以内的扣 0.1 分, 1日以上 2 日以内的扣 0.2 分,2 日以上的扣 0.3 分,缺报一次扣 2 分,扣完为止;上交材料不齐全、数据统计不准确、不及时,严重影响上报贵港市的,此项直接不得分。综合协调专责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基础设施专责小组公共服务专责小组移民搬迁专责小组资金政策专责小组宣传报道专责小组组织保障督促检查专责小组全部乡镇扶贫攻坚 四、精准帮 扶 12.精准扶贫档案管理 8(1)档案室按六有(一有精准扶贫专用档案室;二有档案室牌匾;三有档案管理制度上墙;四有档案管理机构;五有档案查询平台;六有档案安全
10、保管措施)标准规范化建设的得 3 分,每缺少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2)资料归档。按镇级档案清单整理各项脱贫工作台账的得5 分。2016 年度精准扶贫档案按镇级的综合管理类、精准识别类、精准施策类、精准脱贫类进行分类和完成规范化整理,有归档文件目录的得 2 分;2017 年按镇级 档案清单建立各项脱贫工作台账资料的得 2分,2017 年脱贫户 “一户一档”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有目录得0.5 分, 2017 年竣工扶贫项目 “一项一档”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有目录得 0.5 分。资料台账归档混乱,没有按照镇级档案清单归档的扣 0.5 分,发现白头材料归档的扣 0.1 分,台账资料缺项的扣 0.1
11、分,扣完为止。综合协调专责小组 全部乡镇6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目标要求和评分标准 主要牵头责任小组 考核对象 备注13.创新争优 6(1)表彰奖励加分: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获县级会议表扬或上红榜的每次加 0.5 分;获市级会议表扬或上红榜的每次加 1 分;获区级会议表扬或上红榜的每次加 3 分;同一内容按最高级别加分,最高加 6 分。扶贫宣传信息在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人民网和新华网等国家媒体刊播的每篇加 4 分;在广西日报、广播电视台、人民网和新华网的地方频道、广西扶贫信息网等区级媒体刊播的每篇加 3 分;在贵港日报、贵港电视台等市级主流媒体刊播的每篇加 2 分
12、,同一内容按最高级别加分,最高加 6 分。(2)按要求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乡镇所创造的工作经验或工作成果获得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或工作成果是指在全国、全区、全市、全县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不包含座谈会的会议发言和书面介绍材料),或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或县(处)级及以上单位以文件形式或加编者按的工作简报印发全国、全区、全市、全县的给予加分,在全国推广的加 4 分,在全区推广的加 3 分,在全市推广的加 2 分,在县级推广的加 1 分,同一内容按最高级别加分,最高加 6 分。(3)按要求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全年本乡镇没有被通报存在问题或批评的加 1 分,否则,每被县级通报或曝光 1 次在年度扶贫攻坚绩效考评综合得分中扣 0.5 分,被市级通报或曝光 1 次在年度扶贫攻坚绩效考评综合得分中扣 1 分,被区级通报或曝光 1 次在年度扶贫攻坚绩效考评综合得分中扣 3 分,扣分无上限。本项累计最高加分 6 分。综合协调专责小组宣传报道专责小组 全部乡镇注:年度贫困村脱贫任务、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所考核对象没有涉及的乡镇按考核乡镇的得分的平均分计算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