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环境学院 2017 年硕士生复试细则及安排根据河海大学 2017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现就2017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一、复试名单复试名单请参见学院网站公示名单(http:/ 。二、招生计划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统考 单考 士兵 少干 差额比例 备注1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39 1 1:1.4102 081403 市政工程 9 1:1.333环境工程(全日制) 31 1 1 1:2.3553 085229 环境工程(非全日制 30三、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取得复试资格。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
2、负。学院核验考生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2、学籍学历: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交验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交验大专毕业证;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本科生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或持相关证明;其他考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获国、境外证书考生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3、 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政审鉴定表 。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政审表均须由考生现在单位密封并加盖骑缝章。4、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交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盖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5、报考少数民族
3、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考生须同时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其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四、复试安排五、复试内容及成绩1、复试内容(1)外语听力: 由学校统一组织测试,时间为 20 分钟(2)专业课笔试:由学院组织,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笔试科目按河海大学2017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 考试时间为 2 小时。学科专业 复试科目 备注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专业学位)1.污染控制工程及环境系统规划 管理2.环境生物学、环境地理学根据报考方向选择对应组市政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3)外语口语
4、测试及综合面试:由学院组织测试。外语口语包含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水平;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诚信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的应用、专业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以及职业发展能力等方面。考生需提供以下面试材料:提 交 材 料 份 数 备 注各类获奖证书或奖状 1大学阶段学习成绩证明 1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技术报告 1各类证书(英语四六级或成绩证明、计算机等级考试、各类竞赛等)1 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复试成绩满分为 400 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 1
5、00 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0 分(其中听力满分 50 分,口语满分 50 分) ;面试成绩满分为 200 分。专业 报到时间 报到地点 听力、专业课笔试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备注市政工程 水利馆 302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全日制)环境工程(非全日制)3 月 24 日8:30-11:30水利馆 3013 月 24 日18:00-20:303 月 25 日8:30 开始 水利馆 4楼具体地点 3月 25 日8:00 到水利馆301 查看 3、复试成绩的使用(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笔试成绩不合格、外语听力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均视同复试成绩不合格。(2
6、)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由院(系)复试工作小组提交说明材料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六、复试录取环境学院 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志愿优先的原则)和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成绩,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均不予录取:笔试成绩不合格;外语听力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及格。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名单审核后,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由于教育部规定保留资格录取的考生占当年的招生规模,且其名单
7、必须经全国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检查通过。因此,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在 4 月 30 日前提出申请,并签署相关协议后,才能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七、其他1.奖助学金和学费标准2017 年入学的研究生学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 (财教201319 号)文件制定的要求和江苏省物价局备案标准执行,并签订相关培养协议。学术型硕士:8000 元/年,标准学制 3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10000 元/年,标准学制 2 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共 30000 元,学习年限 2-3 年,最长一般不超过 5 年。研究生录取后,学校根据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
8、法 (河海校科教201415 号)的要求评定奖助学金等级。2.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 ,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所涉及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3.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按每生 80 元收取复试费,体检费 20 元/生,共计 100 元/生。4.录取为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包括非定向和定向) ,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不转户口关系,不调个人档案,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审。本实施细则中未提事项按研究生院河海大学 2017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本实施细则解释权由环境学院 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环境学院2017 年 3 月 21 日环境学院 地址:河海大学校本部水利馆 407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025-83786697 邮政编码:210098通信地址:南京市西康路 1 号水利馆 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