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说明一、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工程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全省建筑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竣工结算,确定施工发包,承包合同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办理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也可以作为制订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参考。二、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三、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要求,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甘肃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DBD25-01-96)基础上,依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结合我省目前的工程结构、建筑标准、施工机械装备程度、施工工艺以及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四、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五、本定额中的材料用量包括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对个别消耗量较小的零星材料,以其他材料费表示。定额中已包括材料从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