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质量评定办法(试 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切实做好*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分项、分部、单位、合同段和建设项目的质量检验与评定,使*高速公路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确保工程质量,为竣(交)工验收提供完整的基础资料。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年3号令)规定,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施工单位应合理划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是项目质量管理的基础和前提。各施工单位进场后,根据标段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及时划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为工程质量评定创造条件。监理单位不必对工程进行划分,但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对承包人提交的划分表进行审核,确保划分不漏项,不多项,监理对工程进行独立的评定时,同样以承包人提交给指挥部审核后的划分表为依据。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第二章工程单元划分的方法第四条 路基工程1路基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附录A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