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层次人才培养办法(草案)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使我校高层次人才梯队的培养与教育部“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以及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工作相衔接,优先做好人才储备,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本培养计划。 一、 总体目标 高层次人才培养共分四个梯队:第一梯队为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和省高校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第二梯队为院级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第三梯队为院级骨干教师;第四梯队为系部级骨干教师。通过选拔和培养,到2018年,力争使学校拥有1-3名省级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5-10名院级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10-20名院级骨干教师和20-30名系部级骨干教师。 二、培养周期 培养期为四年。动态管理,二年进行一次中期考核,四年进行一次期满考核。 三、选拔条件 (一)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和省高校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选拔条件按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 (二)院级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