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有收益管理细则(草案)*全体业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小区内的共有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利用物业共有部分经营的所得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为了规范共有收益资金的依法使用,更好的保障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经反复斟酌和讨论特拟定此细则,提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通过后作为*管理规约的一部分。*业主委员会*共有收益管理细则第一条:基本原则1. *共有收益(以下简称小区共有收益金)是指全体业主或相关业主的共有部分在物业服务中心的经营下产生的收益,禁止任何单位、个人侵占、处分或者改作它用;2.业主对共用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3.利用物业共用部分经营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第二条:责任制公共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实行业主委员会主任负责制。第三条:小区共有收益资金范围界定1. 小区除规划车位外,占用公共道路的所有车位租金收益;2. 小区电梯、楼顶、走道、小区道路、墙体等处的广告收益;3.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4.小区内共有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