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才队伍梯队配备管理办法1. 目的1.1 在当前社会人员高流动性的现实环境下,为发现并培养具有高素质潜力的员工,完善管理人员梯队建设机制,加速后备人员成长,满足公司人才需要,特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2.1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区域公司及下属公司。3. 术语与定义3.1后备人员指经考核,具有发展潜力,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优秀人才。4. 后备人员的类别与职数4.1 后备人员类别划分4.1.1 后备A类级:总经办成员的后备人员。4.1.2 后备B类级:下属公司班子成员、区域公司部门负责人的后备人员。4.1.3 后备C类级:下属公司部门负责人、区域公司经理级的后备人员。4.2 后备人员职数按以下原则确定:4.2.1 后备A类级一般按公司现有岗位和职位职数的 1:1比例确定。4.2.2 后备B类级一般按公司现有岗位和职位职数或下属公司班子成员职数的 1:2比例确定。4.2.3 后备 C类级一般按下属公司部门负责人、区域公司经理级岗位的 1:3比例确定。5. 后备人员的选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