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管账户问题(2010-03-27 21:24:28) 转载以下资料来源于网络: 共管账户在法律上的定性应该是非常迫切的,然而,我国现行法律一直是实行对账户名义下账户资产的保护,即账户资产归账户名义方所有并可对第三方承担相关责任(如,债务偿还的责任),根本不会将名义账户下的资金认定为归资金汇付方所有。 只有在信托投资公司的资金账户中,确认该信托账户资金的所有权归他人而非信托公司的资产,在信托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的自有财产,也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对受益人的负债”,这一规定也就实现和确保资金从哪里来再回到哪里去。 共管账户实际上是双方对于资金管理的一种信用约束形式,目前在各类企业的融资活动中也被广泛采用,然而,融资各方对于共管账户的应用不能够有充分的认识,要么导致交易谈判和运作的失败,要么导致交易风险和损失。正确应用共管账户这一个融资交易结构和交易工具,对于确保融资的成功时非常重要的。 共管账户内的资金自然属于共管账户单位的资产,虽然监管方式有助于防止账户内资金被盗用、挪用,但是,如何防止